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是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占地1725亩,下设13个学院。
学校入选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技能人才实训中心,荣获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资源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广西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等称号,建成(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4个,办学成果丰硕。
二、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1355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职业本科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nnvt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nnvtu.edu.cn/
咨询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监督电话:0771-3821226 0771-3869576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三、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全日制高职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按学年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预缴学费标准为:
文科类专业(不含外语和体育专业)6500元/生·学年;
体育类、外语类、理科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75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8500元/生·学年。
备注:2015年以后新增的专业按上述收费标准收费,2015年前新增的专业按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0日9:00—3月8日18:00。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我校是“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联盟测试线上申报方法如下: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点击“考试报名→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直接进入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s://www.nnvtu.edu.cn/),从招生信息网(https://zs.nnvtu.edu.cn/)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职业技术大学代章代收。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3月8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申报成功后,考生于2025年3月20日9:00—3月23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一)测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14:30-16:00。
(二)测试方式
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请考生自备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试卷分三部分,每部分占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生可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或“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查看模拟样题。
(四)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考试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点和考场由申报系统按照考生所在区域自动安排,具体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六、测试成绩
(一)成绩构成
高职单招综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加分组成。
即: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加分
1.文化素质成绩为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原始成绩之和(下同),每门满分100分,共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标准化答题方式,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试卷分三部分,每部分占100分,满分300分。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根据2025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
2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3 |
退役士兵考生 |
10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加分; 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2.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并申请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加分,于2025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https://www.gxzslm.cn/)公示。
(三)成绩查询与排序
1.成绩查询
报读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日后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或“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及成绩一分一档表,该成绩作为我校录取依据。
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测试总成绩低于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不予录取。
2.排序规则
高职单招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总成绩,②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③文化素质成绩,④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⑤语文科成绩,⑥数学科成绩,⑦外语科成绩。
七、部分专业要求
(一)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行业特点,报读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学生注册入学后,除无法抗拒因素外,一律不能申请转专业。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在内地学校学习期间费用按学年收取,7000元人民币/生/学年。每年安排部分课程在香港完成,香港学费由港方学校收取:第一学年3500港元、第二学年12000港元;第三学年14000港元。其余费用自理。香港住宿费实际收费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八、志愿填报
(一)已参加“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2025年4月11日10:00至1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设置征集志愿,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于2025年4月24日10:00至25日10:00再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二)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类型招生计划数情况,按比例划定各类型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志愿填报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首次登录时,根据系统登录提示登录系统,成功登录后须按照提示完善基本信息。
高职单招批(含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报20个专业,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
(四)我校根据专业情况,设置两个专业组,具体如下。
1.普通类专业设为专业组1。除专业组2中的专业,其他专业均设置在专业组1内。
2.单列类专业设为专业组2,内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的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代码:540106H)。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3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7日。
最终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录取原则
1.不参加联合测试、成绩为零或总成绩未达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语数外三科,缺科或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将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本简章的成绩排序规则执行)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如所有专业志愿均检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还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2025年4月2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5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前,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十、重要提示
(一)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获得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专科层次的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
(四)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教务处(招生就业处)。